大旗弱电集团公司 法定合同范本
机房设备采购合同.DOC
XXXXX办公楼
机房设备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CT2014020835
采购项目:石家庄XXX办公楼机房设备采购项目
供应商:河北楚天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七日
供货合同
买 方: XX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卖 方: 河北楚天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石家庄
签订日期:2013 年7月7 日
目 录
- 供货数量
- 质量标准及技术协议
- 包装
- 价格及运保费
- 付款方式
- 供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 检验标准及方法
- 安装、调试、开通及验收证书
- 培训
- 保修及售后服务
- 保证
- 授权
- 不可抗力
- 软件所有权及使用
- 违约责任
- 合同的修改、补充和终止
- 延误罚款
- 争议解决
- 合同的有效性
二十、 其它
- 供货数量
1.1 卖方向买方提供数字程控交换机设备一台、网络设备一套
其中:Option 61C 机柜套件 1套
双端口PRI卡板(含D-ch) 3块
增强型通用中继板 1块
模拟用户板(含软件授权) 28块
数字用户板(含软件授权) 1块
华为交换机 15台
华为路由器 2台
华为防火墙 1台
计费电脑 1台
详情看附件清单
- 质量标准及技术协议
2.1 确保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产品质量标准。
- 包装
3.1 卖方供应的所有货物都应采用(型号)包装标准妥善包装,能承受长途运输,避免货物进水、受潮、生锈、腐蚀等。
3.2 装印标记:卖方应在每个包装箱上打上不褪色的印记,包括到达地点、如“勿近湿潮”、“小心轻放”等。
- 价格及运保费
4.1 本合同总价格(人民币大写)为:
其中:
- 付款方式
5.1 合同生效后,买方应于五日内付给卖方合同总价30%订金。
5.2 买方在卖方交货时应支付合同总价的50%。
5.3 安装开通后二十天内,付款合同总价的15% 。
5.4 所有付款买方以支票(其他)形式直接支付给卖方。
5.5卖方须在收到总付款的95%后,立即给买方开具相应发票。
- 供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6.1 交货地点:
地 址:
6.2 交货时间: 年 月 日
6.3 安装、开通时间: 年 月 日
6.4 运输方式:
- 检验标准及方法
7.1 检验标准:根据北电(NORTEL)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7.2 检验方式:买、卖双方在交货地共同检验。
7.3 检验时间: 年 月 日
7.4 检验地点:
八、 安装、调试、开通及验收证书
8.1 卖方应负责指派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安装、开通该设备。
8.2 设备安装前买方应向卖方提供机房平面图及局线、楼内线的配线图,卖方只负责程控交换机端的线路工程,局线、楼内线等其他线路工程由买方负责,安装完毕后,卖方提供程控交换机端配线图、网络设备结构图给买方。
8.3 在设备开通、验收合格后,买、卖双方代表应共同签署设备“验收证书”。双方各持一份。
8.4如果在设备正常开通并投入运行3天内,买方没有签署设备“验收证书”,则设备应被认定从正常开通投入运行后的第4天起,被双方接收。此日期将被视为本合同5.3 条款所规定的支付余款起始日。
- 培训
9.1 卖方工程技术人员在安装过程中对买方话务员培训,确保买方话务员能够对设备进行正常的操作和使用。
9.2 如买方需进一步培训,在双方协商约定的时间,卖方可以提供有偿培训,培训费用、交通、住宿及餐费等费用由买方自理。
9.3 对买方技术人员要求:其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英语阅读能力。
- 保修及售后服务
10.1 设备保修期为开通后12个月。
10.2 保修期起始日以8.2条款中“验收证书”的日期为准。买方在收到货后20日内,如因买方原因而使设备不能正常安装,则保修期起始日以收到货后第20日为准。
10.3 在保修期内卖方免费为设备进行保修及维护,保修期外有权收取一定的费用。
10.4 关于售后服务详见“售后服务协议”。此协议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率。
- 保证
11.1 卖方要保证本合同所提供的全部货物应是不存在设计、工艺及材料缺陷,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产品的标准。
11.2 在保修期内,卖方应及时地免费消除买方所通报的设备故障。包括修理或更换损坏的设备部件以及解决设备本身硬件或软件出现的故障。
11.3 卖方的保证责任不包括正常磨损及其它买方所不能合理控制情况,如:
错误粗心的装卸、不当的操作方式、非卖方提供的操作系统导致化学的、机电的损害,没有事先征得卖方的书面同意,由买方人员对设备自行维护、修改及由第三方造成的损坏。保证责任不包括易损的零部件。
11.4 如“设备”的故障损坏原因在买方,在其要求下卖方可提供技术援助以便消除故障,或更换有关部件,由此引起的费用应由买方承担。
十二、 授权
12.1 合同生效后,卖方需提供有效的数字程控交换机和华为厂家授权。
- 不可抗力
13.1 “不可抗力”指如战争、地震、洪水、火灾、罢工等任何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
控制、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该当事人不承担责任,但应在15日
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有效的支持文件用以解释该
种情况影响合同履行并要求延期的原因。双方应就此事举行谈判,确定彼此的义务或
履行该合同需延长的期限。
13.2 由于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终止,卖方返还买方支付的全部费用。
13.3 不可抗力持续时间如果超过六个月,双方找不出合适的解决办法,任何一方当事人有
权随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
- 软件的所有权及使用
14.1 在本合同项下,卖方特此授予买方有限的、非独占的软件使用权,只限于买方据本合同用于设备的系统运行及维护。
14.2 双方清楚地理解并同意:买方对软件不具有所有权。软件的所有权仅属于卖方。
14.3 买方同意在本合同项下从卖方出接受的软件及资料,为卖方的商业机密。
14.4 根据以上所述,买方应:
- 不得提供软件或资料给无关人员或第三方。
- 如无卖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软件或资料进行任何修改。
- 不得复制软件或资料。
- 不得进行将软件及资料用设备运行及系统维护以外的其它目的。
14.5 买方对于本软件下的责任在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或期满后都继续存在。
- 违约责任
15.1 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之外,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
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均属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15.2 如双方当事人都违反合同规定,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合同的修改、补充和终止
16.1 对本合同所作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应由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16.2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本合同终止:
(1)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
(2)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合同。
(3)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超过30天,另一方要求解除合同。
- 罚款与赔偿
17.1 除了不可抗力的原因外,如果卖方不能及时按规定的日期交货,在协商的基础上卖方可以有条件的推迟交货期,条件是卖方同意在应付款中扣除罚金,每迟交货一周应支付罚金为应付货款的0.5%,最多不超过5%。
17.2 若买方延迟付款,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利息再加5%(年息),自应付款日到卖方收到付款计算支付利息。
17.3 本合同所言的赔偿为“法定赔偿”即法律直接规定损害赔偿的数额或赔偿损害的计算
方法。
- 争议解决
18.1 如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以友好协商的方式来寻求解决途径,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大连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合同的有效性
19.1 本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 其它
20.1 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才生效。
20.2 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准把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给第三方。
20.3 本合同所有附件都是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20.4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买方 卖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采购负责人: 项目经理: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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